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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学长之言,明法学之路—记瓯江学院文法分院乐道青年驿站之法学成长路交流会

发表时间:2016-05-26 19:25:00    文章来源:    流览量:
  黄漫超,07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优秀毕业生。通过多年的努力奋斗,现就职于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并身兼温州市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温州市直单位“五型”机关建设督察员等多重职务。此次,瓯江学院文法分院有幸邀请他回校为法学学子开展讲座,传授经验。
  5月24日,乐道青年驿站之法学成长之路交流会在四号楼咖啡吧顺利开展。文法分院党总支副书记叶建蒙,以及团总支书记商飞燕携法学学生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讲座过程中,黄漫超描述了个人的大学生活,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在校参与的实践活动,并最终取得成功的过程。当谈到校园生活,泡图书馆,与老师进行沟通是他一直坚持的学习方法。他指出,法学作为一门注重理论兼实践的专业,更应该从书籍中获得知识,在沟通中深化思维,最终付诸实践,获得成功。当现场的同学提出关于“如何看待司考”的疑问,黄漫超也提出了个人见解,“司法不是法学生大学阶段的唯一目的,也应该多学习其他方面的知识”,并形象列举了涉及房屋产权的案件,不仅需要相应的法律知识,也应当对房屋建筑等方面有所涉猎。这些经验都是来自平时的积累,一开始刚刚接触法律行业会感觉比较困难,但随着接手案子的增加,能力也会逐渐增强。
  当讲座进入尾声,黄漫超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将自己的职业体会诉诸在座的学子们,“律师行业是比较辛苦的,但无论你在什么岗位,都要注重自己综合能力的培养。”对于后辈的教诲,获得了在场热烈的掌声。
  讲座结束后,大一法学系的杨同学谈到印象最深的,便是黄学长的格言“学东西不能死”,只有用对了方法,将法律知识与各行各业联系起来,融会贯通,才能真正的学以致用。
  讲座时间虽然短暂,但收获的实践方法,是不能够用时间长短来衡量的。能够对即将迎来毕业的法学生就业指明方向,使法学系学生在法律这条道路上走得更好更稳是此次讲座的最大意义。


黄漫超学长讲诉大学经历

同学们认真聆听

学长与同学们愉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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