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现就2022年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21年度在学生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包括专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行政管理、教辅及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等)
二、奖项设置及金额
序号
奖项类型
人数
条 件
金额(单位:元)
1
育人典范奖
10人
工作满2年及以上
5000
2
育人典范提名奖
5人
2000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6月23日之前,请各部门或学院将推荐参评教师的电子版材料(附件1-3),统一发送至545389135@qq.com(备注“XX部门/学院+育人典范奖”)。
2、联评阶段。学工部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21年度,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教师(参照附件4),不再参评。
五、联系方式
江老师 南校行政楼416 咨询电话:86596031(660178)
学工部(学生处)
2022年6月14日
附件【相关附件.zip】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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