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开展校友工作,更多地收集校友信息,充分挖掘校友资源,发挥校友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做好我校校友返校联谊接待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对象
接待对象为温州大学校友。校友包括:在温州大学学习过的学生〔注1〕以及在原温州师范学院学习过的学生〔注2〕、在原温州大学学习过的学生;在以上学校工作过的教职工(含外籍教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顾问等。
二、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的程序
1.需要返校开展联谊活动的,请负责人提前15天到学校或相关学院填写《温州大学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登记表》,也可网上填写、提交并与联络人取得联系。表格、联络人及联络方式详见校友网。校友返校开展联谊活动,原则上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
2.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学院负责接待工作的,学院联络员要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需要由学校负责接待工作的,学院联络员要及时把材料报送校友联络办公室。
3.校友联络办公室、学院联络员及时制订校友返校接待方案,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接待前的准备工作。
4.校友返校时,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校友信息汇总工作(按校友网《温州大学校友信息汇总表》登记),带领校友到达指定的活动地点。
5.开展联谊活动。
三、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的主要内容
1.向校友通报学校、学院发展情况;
2.介绍校友成长道路,举办各类专题讲座;
3.开展业务洽谈与合作,聘请杰出校友担任学生校外导师;
4.听取校友对学校工作的建议;
5.参观校史馆;
6.其他有意义的联谊活动。
四、接待单位的落实
1.大型的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学校负责接待。学校确定校庆日作为“校友返校日”,每年组织一次逢毕业整十周年的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校友联络办公室牵头,各学院、部门配合。
2.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的小型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学院负责接待。各学院、各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友返校联谊活动,有重要校友参加联谊活动的,要提前向校友办通报,以便安排学校领导参加。
3.知名校友、在学校工作过的教职工(含外籍教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顾问等由学校或相关部门、相关学院负责接待。
学校以及各学院、各部门要为校友返校联谊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营造温馨的校园氛围。
五、做好校友活动材料的存档工作
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结束后,学校以及各学院、各部门要及时做好校友活动材料的存档工作。由相关学院或部门负责接待的,要把以下材料送交校友联络办公室一份:
1.《温州大学校友信息汇总表》(校友通讯录);
2.联谊活动情况报道;
3.活动照片;
4.其他联谊活动资料。
温州大学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登记表.doc
[注1]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预科生,留学生,干部专修生、进修生、培训生,函授生、夜大生,由我校主考的自考生。
[注2]原温州师范学院含温州师范学校、温州师范专科学校、温州教育学院、瑞安师范学校、平阳师范学校、温州幼儿师范学校。
温州大学校友联络办公室 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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