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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校友信息库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4-07 11:15:00    文章来源:    流览量:

各学院:
为广泛联络和凝聚校友,加强母校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学校继续推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加强校友信息库建设工作。请各学院广泛发动教职员工收集校友数据,建立和完善校友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信息收集格式

  表1:温州大学校友名录登记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毕业年份

毕业
学校

专业

班级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工作所在县市区

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手机号

E-mail

QQ

微信

类别(政界、实业界、学术界、教育界)

  二、完成时间
表2 温州大学校友信息收集时间表

内容

知名校友
(政界、实业界、教育界及其它)

2007—2017届
校 友

1996—2006届
校 友

1978—1995届
校 友

1977届前
校 友

完成(报送)截止日期

2017年4月30日

2017年6月30日

2017年8月30日

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12月30日

  三、知名校友信息库建设要求
  (一)知名校友鉴定标准(参考)
1.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者(一般为县处级及以上);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所从事的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或有一定权威者;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并取得重大成就者;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
5.被国内外省(部、军)级及以上新闻媒介宣传报道者;
6.被收录“名人录”或获得“专家”等称号者;
7.自主创业有杰出成就者、各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家;
8.取得其他卓越成就者。
(二)知名校友的收集内容见表1,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收集完整的信息表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校友办(邮箱xyb@wzu.edu.cn)。
  四、其他校友信息库建设要求
(一)信息收集内容及完成时间(见表1、表2)
(二)除知名校友信息报校友办外,其他校友信息按规定时间收集后保存在学院备查。
  五、其他
校友办负责全校知名校友信息库的建设工作,其他校友信息库的建设工作仍由各学院负责。有关部门、学院要及时充实和更新校友数据库,实现学院和学校校友信息资源共享。

温州大学党校办(校友办)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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