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广泛联络和凝聚校友,加强母校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学校继续推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加强校友信息库建设工作。请各学院广泛发动教职员工收集校友数据,建立和完善校友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表1:温州大学校友名录登记表
性别
籍贯
毕业年份
毕业 学校
专业
班级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工作所在县市区
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手机号
E-mail
QQ
微信
类别(政界、实业界、学术界、教育界)
省
市
县
二、完成时间 表2 温州大学校友信息收集时间表
知名校友 (政界、实业界、教育界及其它)
2007—2017届 校 友
1996—2006届 校 友
1978—1995届 校 友
1977届前 校 友
完成(报送)截止日期
2017年4月30日
2017年6月30日
2017年8月30日
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12月30日
三、知名校友信息库建设要求 (一)知名校友鉴定标准(参考) 1.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者(一般为县处级及以上);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所从事的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或有一定权威者;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并取得重大成就者;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 5.被国内外省(部、军)级及以上新闻媒介宣传报道者; 6.被收录“名人录”或获得“专家”等称号者; 7.自主创业有杰出成就者、各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家; 8.取得其他卓越成就者。 (二)知名校友的收集内容见表1,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收集完整的信息表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校友办(邮箱xyb@wzu.edu.cn)。 四、其他校友信息库建设要求 (一)信息收集内容及完成时间(见表1、表2) (二)除知名校友信息报校友办外,其他校友信息按规定时间收集后保存在学院备查。 五、其他 校友办负责全校知名校友信息库的建设工作,其他校友信息库的建设工作仍由各学院负责。有关部门、学院要及时充实和更新校友数据库,实现学院和学校校友信息资源共享。
温州大学党校办(校友办) 2017年4月7日
版权所有 © 温州大学校友网 地址:温州高教园区 E-mail:xyb@wzu.edu.cn Tel:+86-577-86680822 浙ICP备070068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