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为了展示我校建校84年来的人才培养成果,大力宣传校友的创业风采和突出业绩,充分发挥校友在人才培养中榜样示范作用,发扬几代温大人艰苦创业、奋发图强的精神,学校校友办决定向全校征集优秀校友事迹材料,编印温州大学优秀校友风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在温州大学学习、工作过的校友(包含温州师范学院、原温州大学、温州师范学校、温州教育学院、瑞安师范学校、平阳师范学校、温州幼儿师范学校)。二、推荐范围:1.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者(一般为县处级及以上);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所从事的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或有一定权威者;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并取得重大成就者;4.各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家;自主创业有杰出成就者;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6.被国内外省(部、军)级及以上新闻媒介宣传报道者;7.被收录“名人录”或获得“专家”等称号者; 8.取得其他卓越成就者。三、推荐形式:采取各学院、各部门以及各地温州大学校友会组织推荐、校友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在温州大学校友总会微信公众号直接推荐,也可以用书面形式推荐。四、推荐程序:先由各学院、各部门、各地校友会以及校友个人以组织推荐和校友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把优秀校友推荐材料报送到校友办,校友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一批优秀校友名单报学校校友工作委员会审定。五、推荐时间及要求:推荐单位和个人要填写《温州大学优秀校友推荐申报表》(校友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附有1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事迹介绍以及人生感言,生活近照若干张,2017年4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到校友办(xyb@wzu.edu.cn)。联 系 人:杨老师(778821 665343)
温州大学党校办(校友办) 2017年4月7日
温州大学优秀校友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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