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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关于征集苏步青、谷超豪纪念馆(筹建) 相关资料与实物的启事

发表时间:2020-09-03 19:06:15    文章来源:    流览量:

温州大学是由温州师范学院和原温州大学于2004年合并组建而成,办学源头可追溯至1933年创建的温州师范学校。学校经过87年的艰辛办学,目前已成为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

在我校办学历史上,苏步青先生于1985年-2003年担任原温州大学名誉校长,谷超豪先生于1999年-2006年担任原温州大学校长。两位先生既是师生关系,又曾先后身体力行,促成新老温大的建设与不断发展。为全面梳理两位先生与温大的特殊情缘,大力弘扬他们爱党爱国爱校爱乡的高尚情怀,学校正在积极筹建苏步青、谷超豪纪念馆,并力争将纪念馆建设成为展示先生精神光芒的重要窗口、爱国爱党爱乡爱校教育的重要阵地和学校光辉办学历程的重要平台。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纪念馆资料与实物征集工作,特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和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予以征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

1.反映苏步青、谷超豪两位先生与温大师生交往的信件、视频、音频等资料,以及支持温大发展的图片、题词等资料;

2.反映苏步青、谷超豪两位先生在温大工作期间相关物件、媒体报道、简报、画册、校报、校刊和图片等;

3.反映苏步青、谷超豪两位先生各个时期的文物、照片、文献、手迹以及两位先生的遗物;

4.有关人士对苏步青、谷超豪先生的评价等纪念性文字;

5.与苏步青、谷超豪两位先生相关的重大纪念、学术活动的实物、图片等。

6.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但具有纪念馆陈列价值的实物、图片等。

 

  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资料、实物收藏者如愿意向学校捐赠,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如有需要,还可以与其签订捐赠协议。

2.代管。对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有委托学校保存意愿的,学校将代管的实物和档案资料登记并建立档案,与提供者签订代管协议。代管实物和档案资料所有权归提供者所有。

3.复仿制。资料、实物收藏者如愿意向学校提供原件进行复仿制,学校将与其签订复仿制协议,复仿制资料、实物后将原件归还收藏者本人,并颁发纪念证书。

4.征购。经专家鉴定具有珍贵价值的史料和实物,学校可进行有偿征集,具体办法面议。

 

捐赠方法:在校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可直接与学校联系捐赠事宜;身在外地的校友、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移交或捐赠物品,学校可派专人前往其住处办理移交或赠送手续,也可与学校联系后,直接邮寄物品,由学校支付邮费并寄发捐赠证书。

学校提倡与鼓励无偿捐赠,以无偿捐赠为主,其他征集方式为辅。


  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即日起至2020年10月底;

2.长期征集:集中征集完成后,征集启事仍然长期有效,所征集重要资料及实物将一并展陈。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盼盼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098

电子邮箱:slxy@wzu.edu.cn

邮寄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数理学院

邮政编码:3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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